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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开拓“一带一路”基建新局面


(来源:建筑时报)
 
 
    近年来,国内生产要素成本的上升,导致我国制造业低成本竞争的优势逐渐削弱。企业若要降低成本,就必须到海外寻找劳动力相对低廉的市场。同时,随着能源资源问题逐渐演变成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重大因素,到海外寻找合作保证能源资源来源,也成为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大原因。2014年,中国的资本输出明显增加,实际对外投资已经超过利用外资的规模,事实上成为资本的净输出国。
  “一带一路”是互利共赢的发展机遇
  在“一带一路”沿线,不乏资源丰富、劳动力价格低廉的国家和地区,虽然中国企业需要到这样的地方寻求新的发展机遇,但这绝不是国家制定“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根本原因。“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在于“合作”二字,它追求的是和平发展、互利共赢。
  在众多的合作领域中,产能合作尤其应被注意。产能合作超越了传统的资本输出,是资本输出和商品输出的结合,是更有效的经济发展手段。“一带一路”经济带沿线地区人口密集,经济增长迅速,基础设施需求庞大,拥有广阔的投资和工程承包前景。我国在高速铁路、核电、火电等领域具有突出优势,而这些庞大的工程所需要的建筑材料,如钢铁、水泥、玻璃等,正好可以化解国内的富余产能。所以,在运作工程项目的同时,工程承包企业可以联合国内优势产能企业,对外转移,实现“一带一路”的产能合作,促进全产业链的共同发展。
  相对于过去一般国际组织的排他性规则,“一带一路”战略最重要的创新在于其巨大的包容性。“一带一路”战略的参与方不只限于沿线国家,中国以开放的态度欢迎每一个有意愿参与到“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朋友,并欢迎任何可接受的合作形式,谋求共同发展。同时,包容性也符合开发性金融的核心利益,是促进交易的巨大动力,能够起到创造促进交易成功实施条件的作用,有助于促进投资和贸易的顺利进行。
  PPP是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方式
  “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给沿线盼望经济复苏的发展中国家带去的机遇,绝不亚于给中国带来的机遇。“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不仅将为他们带去大量的投资,更会提升这些国家自身的发展能力。
  在基础建设领域投资,除资金外,投资的组织和运用形式也至关重要。从全球的经验看,PPP是一种较佳的项目安排形式。
  如上世纪90年代中国的电力发电设施建设,就是通过使用公私合营模式吸引外资进入国内的基础设施领域,基本采取BOT模式进行操作。这不仅使中国的电力设施更新换代,更把国外的先进技术引入并留在了中国,满足了国民经济对电力的需求,使电力的增长速度超过GDP的增长速度,帮助中国经济发展摆脱了电力不足的瓶颈。
  为什么会出现公私合营这样一种安排?首先是因为基础设施建设往往需要投入巨量的资金,且周期比较长;其次是因为基础设施具有市场专用性;第三是因为基础设施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自然垄断性,在一个基建领域中,往往只能由一家企业经营。这些特点都决定了基础设施建设安排的特殊性,也决定了使用PPP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
  首先,企业要充分了解何为PPP模式。PPP模式是为了完成某些公共设施项目,在公共机构和民营机构之间达成的合作伙伴关系。这种伙伴关系通过签署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项目顺利完成的合同来实现,它的特点是分享投资收益,共同承担主要风险和社会责任。PPP模式的基本形式应包括运营维护协议、管理协议、租赁购买、BOOB/BT0、特许经营、非公共机构拥有等。PPP作为一种可以使民营资本有效应用、效率高、风险较低、回报率较高的新型项目融资模式,在进行海外基础设施投资时被越来越多地运用。
  基础设施的PPP安排最核心的一点是它的灵活性。在100%国有到100%民间持有中间,PPP有无数种形式和可能性。PPP模式可以把建设、投资、营运各个环节拆开来进行,任何一个企业可以自由参加一个PPP项目建设过程中间的某一部分,而不是承担全部的工作和风险。目前,很多中资企业“走出去”所参与的仅是PPP项目的建设部分。但随着中国资本的积累和企业运作国际项目经验的增加,有资金实力的企业就可以以投资商的身份参与到项目的投资部分,而有营运经验的企业就可以作为管理公司参与到PPP项目中去,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能力及业务需求在PPP项目的各个环节做出种种不一样的安排。使这种安排得以实现的核心就是合同,而使合同能够生效履行的核心就是法律,法律生效的核心是当地政府的监管。企业要明确PPP不是纯粹的商业项目,是公共民营合作制,跟政府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政府在PPP项目中的作用至关重要。
  过去,中国企业“走出去”只求“短、频、快”,没有持续经营和维护市场的意识。但基础设施需要持续经营,一个项目可能要花费企业30年、5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去维护,持续经营变得非常重要。由于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整个周期一般会持续几十年之久,所以能否正确预测项目风险成为公司能否最终盈利的关键,而这也是银行决定是否参与一个项目融资的重要依据。
  对于获得特许权的基建项目,企业要明确其监管的管理方式,预测监管将对项目产生的影响。对于政府监管,企业首先要明确3个问题。第一,基础设施是自然垄断行业,需要获得牌照。企业要量力而行,衡量自己能否顺利获得这种特许。第二,企业要想清楚,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一定会实行价格监管。这对企业的盈利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第三,投资基础设施要求企业提供持续不间断的服务,这也许要花费几十年时间。企业要明确想清楚,是否有能力提供如此长期的服务。
  中国企业在项目建设方面已经非常有经验,在营运方面也有了一定的探索,但是在投资方面的经验还很少。再加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周期长、投资量浩大,企业不可能单打独斗地去做,必定要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混合融资。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出台,作为中国唯一连续经营百年以上的银行,中国银行也将“成为‘一带一路’金融大动脉”嵌入自身的发展愿景当中。未来3年,中国银行将重点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中国银行旗下的私募基金可以提供股本投资,投资银行可以提供股本长期债务服务,而商业银行则通过贷款等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安排和贸易融资安排。混合融资是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中不可避免的选择,中国银行愿为此提供全方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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