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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追梦人—两会代表献言建筑业改革发展


陈华元:修订建筑法势在必行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已经施行多年,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其中一些条款已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华元认为,当前亟待修订相关法规,进一步提升中国建筑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陈华元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这为建筑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但与部分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业依然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国际竞争力不够强。“建筑业法规不完善,且与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相比存在滞后性,这是造成竞争力不强的基础性原因之一。”
 
陈华元建议,一方面,调整法规名称、适用范围和适用主体,按照国际公认概念,明确界定“建设工程”的法律含义,不再局限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另一方面,重新梳理监管范围。
 
陈华元同时建议,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约束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加强对发包人指定分包、供材行为的法律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双方权责对等。
 
张义光: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环境治理不要搞“一刀切”
 
今年,全国政协委员张义光联名全国政协委员郝际平,带来了关于修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建议。
 
一是取消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的审批,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政府会议纪要、“一事一议”及有关文件替代项目建议书审批。二是保留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事项,将人防设计条件、固定资产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地上文物保护方案等内容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一并审核批复。建议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人防设计条件、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地上文物保护方案审查批复、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批复5个事项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三是保留概算审查,项目在初步设计建设内容的基础上,根据施工图设计进行预算审查,限时出具审查意见。四是用征求国土部门意见的方式替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五是在初步设计中将一般性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设独立章节一并审查批复。开展区域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推行告知承诺制。六是将消防设计审核纳入施工图审查中一并审核,审查合格书报审批和监管部门备案。
 
现在一些地区一到冬季供暖期,建筑工地就不能施工,停工的原因是施工会造成扬尘。符合环保要求、不造成污染的项目不应该停产。对那些环保不达标造成污染的企业,要坚决打击制止。
 
“一刀切”式停产使项目一年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不能施工,造成了巨大浪费,影响的不仅是工人收入、项目进度,更是一系列的社会效益。
 
田春艳: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促进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田春艳建议: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促进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
 
田春艳认为,基础设施投资额巨大,在工程建设领域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需要破解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坚决处理资质挂靠的现象。资质挂靠对工程建设行业负面影响巨大,工程质量难以保证。最近住建部下大力度清理工程技术人员挂证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建议进一步下大力度清理此类情况。
 
二是建议取消或者限制最低价中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成本价。但是这一关键规定,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往往投标的时候只看报价,谁报的价格低,谁就中标。一些企业不顾成本,以低于成本价中标,最终只能偷工减料,不仅投入建设资金得不到保障,农民工工资更无法保证。这会引起农民工讨薪、安全事故等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最严重的是扰乱市场秩序,导致恶性竞争,劣币驱逐良币,使诚信企业无法生存。影响创新投入,不利于高质量发展。建议在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时,取消或者限制最低价中标法。采用更加科学的中标办法。同时加强监管,公正监管、完善追责机制,发现问题绝不姑息,计入信用档案,限制失信企业进入招投标市场。
 
三是开放市场,打破地方壁垒。目前在很多地区,工程建设行业壁垒森严,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一个企业想进入某一地区发展,首先要求备案,但是没有特殊关系,很难备案成功。地方政府设立门槛,限制外地企业进入。一方面是方便管理,企业进入太多,没有能力管好,干脆不让进入。二是保护本地单位利益,这些单位是历次机构改革中,从行政部门划分出去的,现在仍有联系。因此,为了保护这些企业利益,而限制其他企业进入市场。
 
这些基础建设领域长期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也是工程质量一直得不到有效改善,阻碍建设高质量工程的原因。田春艳代表建议,住建、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应多方努力,企业也应该加强自律。为工程建设行业创造越来越好的营商环境。
 
倪海琼:加大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力度 带动万亿元级产业升级
 
超低能耗建筑通过其高效保温和新风热回收系统,能从源头上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减少排放,从而有效改善大气环境。如何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对此,倪海琼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在公共机构建筑中率先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加大在京津冀及周边省市推广力度,特别是在雄安新区、北京副中心、冬奥会场馆的建设中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将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提升到国家战略。财政等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技术。
 
三是相关部门联合出台鼓励与支持超低能耗建筑门窗、保温、新风热回收等关键部品和设备产业发展的政策,培育壮大一批核心企业和产业基地,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可靠、有效供给的产业链,为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继续完善相关的标准体系,建立从建筑设计、施工、材料与产品供应、评估认证于一体的监管体系,促进超低能耗建筑健康发展。
 
四是加大引导推广力度。虽然各地已相继出台的相关标准与鼓励政策,但实际进展依然有限。因此需要继续通过项目鼓励,政策宣传,加大引导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超低能耗建筑。
 
邹彬:加强技能培训  让新生代农民工成长为产业工人
 
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确定为重点任务,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中更是提出要建立覆盖面广、贯穿劳动者终身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近年来,国家对于技能人才的培养非常重视,各种比赛培训也很多,我身边有很多年轻的农民工都非常渴望能有途径和机会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技能。”邹彬认为,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意见,不断强化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关注和培训力度,但仍存在政策覆盖面有限、培训供给不足等问题。他建议可以从以下4个方面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
 
一是从顶层设计入手,完善培训培养机制。建议从国家层面设定参加就业创业岗前技能培训的底线要求,推广持证上岗和资格认证制度,提升其参与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的覆盖率和长效性。同时规范提供技能培训主体责任,尤其对于用工企业,要通过强制性规定要求其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的稳定性和享用政府提供技能培训等公共服务的权利。
 
二是激发社会各方参与动力。探索财政补贴与企业用工持证上岗率及职业技能挂钩的模式,对于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的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办学”。认定一批有资质的农民工技能培训机构,强化评价和奖惩机制,评选并打造一批有标杆影响力的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培训基地。对在农民工群体中通过自身技能提升带来收入水平及工作环境优化的典型事例,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新生代农民工中“工匠队伍”的培养、选拔和表彰。
 
三是统筹整合培训资源。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发布农民工就业导向,与用工企业合作,加大“订单式”培养力度,形成“培养、就业、保障”三位一体的培训模式,同时,做好推荐安置就业等跟踪管理和后续服务,探索建立培训、就业与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统筹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培训经费投入,采取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用工企业及农民工个人共同承担的多元投入机制,明确专款专用。
 
四是优化培训运作模式。建议结合农民工自身需求和文化程度低等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发新生代农民工容易理解、乐意接受的技能培训课程,加强实操性。另外,建议在取证考试中,不仅要加大对专业技能的测试,还要加入职业倾向性、社会和法律知识等的普及,全面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素质,变“要我培训”为“我要培训”。
 
“从我个人的体验来说,接受系统的培训可以说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让我明白原来砌墙还可以这么做,如果只是自己摸索,恐怕永远也想不出来。”邹彬表示,希望很多和他一样优秀的农民工能够有接受技能培训的机会,成为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和稳定就业的产业工人。
 
(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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